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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2022年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6 15: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16       报名截止:2022-08-31

  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台江区财政局)因工作需要,依照《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台政办[2020]109号)文件规定,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台江区财政局审核岗位(1人)。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应聘者须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要求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具体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所列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台政办[2020]109号)签订正式劳动协议,转正后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正直、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征信状况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财会业务能力或一定的综合文字材料写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7.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8.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有政府工作经验或从事过财会、文字等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说明

  要求报考者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

  五、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tjqczj0804@163.com。

  1.报名:报考者于本公告发出起至8月17日17:30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在本公告附件栏下载《台江区财政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并附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一张,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尽早报名,以免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台江区财政局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名完毕后5个工作日之内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3.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22年8月17日17:30,若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报考条件。待调整报考条件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本次招聘。

  若本次考试因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台江区财政局将电话告知。

  4.打印准考证:无特殊情况,台江区财政局将在开考前向考生报名邮箱发送准考证并电话通知考生。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责任自负。

  六、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为综合题及材料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笔试时间和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2.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邮箱,也可电话咨询台江区财政局。

  七、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由台江区财政局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报名时未入学的2022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考察和体检时已在学校就读的,须提供解除学籍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台江区财政局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台江区财政局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2022年12月31日递补截止前,台江区财政局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八、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内由台江区财政局通知当事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九、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台江区财政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台江区财政局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4.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十、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由台江区财政局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栏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在2022年12月31日递补截止前,拟聘人选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台江区财政局有权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另行组织考察和体检。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台江区财政局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最新指导意见,请各位考生在参加笔试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若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台江区财政局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十三、咨询

  招聘单位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28910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十四、补充说明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和报名费用,入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本公告由台江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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